奧圖爾美國籍,天主教本篤會神父,1925年受命出任北京公教大學(後改名輔仁大學)校長,為輔仁的創建奔走協調、籌募經費而不遺餘力。他尊重「外國人不得擔任大學校長」的規定,於1929年辭去校長職務,化解了教會與政府的對立。輔仁大學之能順利且快速獲准立案,奧圖爾功不可沒。
奧圖爾生於美國俄亥俄州,是天主教本篤會神父,其神職生涯始於路易斯安那州的教區。來華前,曾在美國聖文森學院等大學任教。
20世紀初,中國天主教人士英斂之、馬相伯上書羅馬教宗,請求在中國興辦一所天主教大學,獲教廷積極回應。
1920年8月,奧圖爾受教廷委派來華調查教育。他與英斂之面商,「二人所談對於公教興學一事,極相契合。」隨後,奧圖爾赴羅馬晉見教宗和傳信部長,報告有關情況,並央請天主教本篤會總會長斐德理士設法玉成。有了奧圖爾的奔走聯繫與敦促,在華興學一事希望倍增。
1921年12月17日,傳信部正式向斐德理士傳達教宗關於在華興辦大學的諭令,並全權委托美國本篤會承辦。1923年8月,全美本篤會召開專門大會,決定正式接受教宗關於在中國北京創設大學的委託。1924年6月,賓州聖文森總會院司泰來院長被教廷委任為未來大學的第一任監督,全權處理辦學的一切事宜。至此,中國天主教大學開始進入實質性的籌辦階段。
1925年1月,司泰來院長任命美方發起人奧圖爾為大學校長,具體負責籌備工作。2月,他們二人同抵北京,隨即與中方發起人英斂之多次面晤,共同商議操辦大學的各項庶務。3月中旬,奧圖爾與英斂之聯合發表(由馬相伯代擬之)〈美國聖本篤會創設北京公教大學宣言〉,申明本篤會來華辦學,「絕非用殖民政策,造成附屬之品,乃為吸收中國有志愛群之士,本此志願,同功合作。」宣言的發表,為本篤會與中國天主教人士奠定了合作辦學的基礎。
1925年3月26日,奧圖爾以國幣16萬元,永久租下位於北平城北李廣橋西街十號的舊濤貝勒府為大學校址,再經修葺、布置,並備辦相關設施、著手聘請教師等,籌畫工作大致就緒。
1927年夏,創辦大學的條件已初步具備,於是召開董事會,將校名由北京公教大學改為北京輔仁大學,並向北洋政府教育部呈請立案:11月3日,教育部批准試辦大學。
在奧圖爾受命積極籌備創辦大學期間,正值中國學界推展「非基督教運動」和「收回教育權運動」之際。他深切體認到教會學校中國化的趨勢,不但未予抵制,反而配合在1929年辭去校長職務,董事會令其改任校務長,校長則由陳垣擔任,以符合中國政府規定外國人不得擔任大學校長和董事長的規定,同時緩解了學校與當局間的緊張關係。輔仁大學能夠迅速獲得國民政府批准立案,減少發展阻力,奧圖爾有重要貢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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